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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国企改革职工再就业陈清泰李伯勇答记者问

1998-03-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8日讯(记者倪迅)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记者招待会,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应邀介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及职工再就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陈清泰指出,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去年,国有企业改革加大了力度,在一些重要方面取得了新的积极进展: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逐步深入,兼并破产、减人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工作进展较快,抓大放小力度进一步加大,资产重组取得重大突破。同时,扭亏增盈工作力度加大,经济效益有所回升。

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当前出现下岗职工的原因,主要是长期计划经济形成的就业结构,不适应企业改革深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一部分职工从传统行业、产业进入新兴的生产和服务领域,是我国经济发展必然要经历的历史过程。没有这个过程,就不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就不能建成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个过程中,部分职工下岗和转换职业是难以避免的,也会给一部分职工带来暂时困难。但从根本上说,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符合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

李伯勇说,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经济、深化改革和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实施再就业工程,是经济转轨时期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需要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特别是国有企业已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广开就业门路,搞好职业培训,引导和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尽快实现再就业。此外,应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市场就业机制。

有记者问:国有企业出现富余人员怎么办?陈清泰回答说,现在国有企业共有职工7500万名,对于许多工业企业,如果减少1/3人员,企业可以照常经营,有的企业减少一半人员可能经营得更好。但我们改革要有步骤进行,不能一下把多余职工都推到社会上去,我们要根据社会承受力分年度进行分流工作。

在回答我国解决失业问题有什么措施的提问时,李伯勇说,当前全国企业下岗职工11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这两部分都面临就业的问题。解决社会失业问题,我们有一套措施,其中失业保险从1986年就开始着手搞。失业保险目前因覆盖面窄而并不完备,失业保险基金现在收缴率只占企业上交工资总额的百分之零点六至百分之一,失业保险金少。失业保险打算增加资金的数额,把企业缴费的比例从百分之零点六增加到百分之二,职工缴纳百分之一,失业保险的一部分用于下岗职工的费用。解决失业问题的关键,是要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失业人员再就业要走劳动力市场这条路。企业下岗人员的安置,主要是在企业中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再就业服务中心与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签订托管合同,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组织参加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引导和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期限不超过3年。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记者招待会上,陈清泰、李伯勇还回答了记者们的其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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